侨报记者陆杰夫4月4日圣荷西报道:代表硅谷的州众议员方文忠(Paul Fong)提出的禁鱼翅提案,上个月23日在州众议院水域、公园和野生动物委员会获全票通过,标准着这个备受争议的提案取得阶段性进展。
方文忠提出禁鱼翅案的理由是捕猎行为不利健康,并认为鱼翅含有水银,多食对人体造成伤害。方文忠还表示,禁止在加州买卖鱼翅的另外一个重要理由是,保护海洋中的鲨鱼免遭灭绝,并强调把活鲨鱼鱼翅和尾巴割下,再扔到海中的行为既残忍,又令鲨鱼因无翅而死亡,甚至导致部分种类的鲨鱼灭绝。
针对禁鱼翅提案,硅谷的中餐馆业界和华裔人士又如何看待?在圣荷西京华餐馆上班的粤籍大厨阿罗,利用午餐后休息的空隙时间谈了他的想法说,自己在南湾从事餐饮业至少10年以上,华裔虽然有吃鱼翅的习惯,但因价格昂贵,做工讲究,“所以真正来餐馆光顾、点明要吃鱼翅的华裔客户并不多,少则每月才一、二个订单,多则超过十个,但大多集中在春节新年期间,所以鱼翅销量至少在自己工作的餐馆并不理想,订货最多也是每半年一次。”“此外,餐馆鱼翅销路99%以上是华裔吃客,其他族裔几乎没有吃鱼翅的习惯,更不要说是当地的白人。”阿罗还补充道。至于是否涉及到影响华裔的饮食传统,阿罗认为这是反对该提案者强词夺理。他反问道:“如果说影响了华裔的饮食传统,那么,在中国或韩国有吃狗肉的习俗,难道在美国禁止吃狗肉就违背了华人的饮食传统了吗?”
阿罗的看法是,在加州实施禁鱼翅案,对全球性捕猎鱼翅的行为并无太大遏制作用。据他了解,在香港或东南亚等地,每年消耗鱼翅的量可能占据全球销量一半以上,加州地区只是一个小小零头。所以光在加州实施这条法律,根本就没多大意义,况且在加州真正喜好吃鱼翅的华裔人数少之又少。
东北籍的家庭主妇彭女士在接受电话采访时指出,她移民美国近30年,从未买鱼翅做菜,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烹饪。只是偶尔过年过节时由朋友请客,在餐馆吃过一、两次鱼翅炖的汤。
“我印象中的鱼翅汤,口味很淡,也吃不出一个所以然,并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仅知道它的价格不菲。”彭女士表示。
是否支持禁鱼翅案?彭女士举双手表示赞同。她坦言,对为何会引起如此大争议,甚至“上纲上线”扯到传统饮食习惯的“高度”而感到无法理解。她认为,禁鱼翅若真的能够让鲨鱼不面临绝种,就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光靠加州肯定不行,因为鲨鱼不是加州的特产。
这位家庭主妇还表示,禁令有必要颁布,但更重要的是宣传,尤其要对鱼翅有“特别钟情”的华裔食客正确引导才是上策,让他们从理念上改变吃鱼翅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