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书级别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
2、预付正式寄宿学校的住宿费;
3、公布新的统计数据;
4、签证评估等级(AL)的调整;
5、对课程类型与对应的签证种类目录予以更新。
重要变化
573签证的评估等级将降至3级
针对来自中国的573类(高等教育)学生签证的签证评估等级(AL)将从4级降低为3级,使领馆教育处官员表示,这项调整意味着澳大利亚政府降低了对申请573类学生签证的中国学生所需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主要涉及经济担保的以下三方面:
1、降低对经济担保年限的要求。
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能够支付其和家属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生活费、学龄儿童学费以及往返澳大利亚旅费的经济担保证明。这意味着,从2011年4月起,申请573类学生签证需提交的经济担保金减少了三分之一。
2、降低对存款存期的要求。
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于签证申请日期前在金融机构已存满3个月的存款证明。若学生在澳已完成了75%的主课,如果想续签签证来完成学业,届时所需提供的担保金将不再被要求须在金融机构存满3个月。
3、放宽对经济担保金来源的要求。
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经济担保人可以是申请者本人或其他任何人。
对于申请学生提出的“签证评估等级将变化,是否应该等到那时再递交我的学生签证申请”的疑问,教育处官员表示,这次提议的学生评估等级调整可能会使一些学生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方面获益,但不会改变真实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签证评审结果。移民部鼓励学生继续他们目前所定的学习计划。
其他调整
四个改变降低赴澳门槛
1、评估等级对应的是课程类别而非学校
使领馆教育处官员提醒说,评估等级所对应的是课程类别而非提供课程的学校。从2011年1月1日起,就读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级)专科文凭课程,要申请572类学生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
就读高等教育(高级)专科文凭课程,要申请573类学生签证,评估等级为3级;
如果学生就读由大学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级)专科文凭课程,要申请572类学生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
2、对证书级别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采取灵活评审
从2010年12月16日起,对证书级别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采取灵活的评审。申请人能够配套就读最多四门证书级别的课程(包括一至四级证书课程),所有证书课程的总学期至少为一年,并且课程中包含一门四级证书课程。而此前仅就读四级证书一门课程,就必须至少一年时间。
3、调整学费和寄宿学校住宿费的评估政策
从2010年12月16日起,学生已预付的寄宿学校的住宿费可以从签证申请所要求的生活费用中扣除,学生在申请签证时所需提供的经济担保金也由此有所降低。但学生预付的寄宿家庭的费用和公寓租金不能从申请签证时所要求的总生活费里扣除。
4、公布新的统计数据
移民部长和高等教育部长承诺,从2011年1月起,将在移民部的网站上公布有深度的学生签证统计数据。公布的数据将每季度更新一次。
以上是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政策最新调整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有意申请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有所帮助。